本报讯(记者刘晨宁)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迅速抵达却只能“望火兴叹”,给消防救援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近日,我市一小区物业、违停车主因违法堵塞消防通道,双双被依法处罚。
9月29日上午,湖滨区一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家中突发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但消防车抵达小区时,发现消防通道被违规停放的私家车辆占用,消防车无法正常驶入,救援受到严重影响。消防车被迫停车,救援人员携带装备,徒步进入火场展开扑救,所幸经及时全力处置,火势很快被控制,未蔓延至其他楼层,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调查。经查,发生火灾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未及时制止和清理。事后,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违停车主个人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等于“生命通道”。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小区物业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无阻,切勿图省事“一锁了之”。广大市民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坚决抵制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如遇占用情况可以拨打电话“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