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在驾驶共享单车、电动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时,由于闯红灯、不佩戴头盔、人行横道上逆行、在机动车道驾驶等违法行为,而“喜提”交警开具的“罚单”一张。而许多人收到“罚单”却不以为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或者不知道怎么缴纳罚款,因此产生滞纳金。本报记者整理一些缴纳罚款的方式,与您分享。
当收到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时,非机动车车主可通过现场缴纳、线下缴纳、线上缴纳(如“交管12123”APP、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缴纳。现场缴纳:在处罚决定书上,会有条形码或二维码,非机动车车主用支付宝扫一扫,按照操作支付就行了。线下缴纳:当事人可携带车票、行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服务窗口缴费。
天气炎热,为了避免来回奔波麻烦,非机动车主可选择线上支付最为便捷。当事人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缴纳:一是在“交管12123”APP上,登录进入首页后,点击“更多”,找到“罚款缴纳”处理违章业务。这里需要注意,有时罚款信息上传可能有些滞后,当天可能看不到罚款信息,可以多等一两天再来查看。二是通过微信,找到“我的”,点击“服务—城市服务—交管”,页面往下翻即可看到“电动车罚单缴费办理”,点击进入,然后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交警当时开具的纸质处罚决定书第一行数字),进行支付。三是通过支付宝,进入首页后,点击更多,找到“城市服务”或者“市民中心”进入页面,点击“交管—罚款缴纳”即可看到违法信息,确认后就可以付款了。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处罚决定没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进行缴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将会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同时,也借此市民朋友们,惩处不是目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违反交通法规,保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崔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