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浪漫主义者,相信梦想的奇迹。看似乐观的我,有时又容易因为某些事情而消极。这种矛盾一直住在我身体里,像是两个随时在打架的人。浪漫主义让我相信文字可以改变命运,消极情绪又让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徒劳。
我的母亲是个残疾人,父亲已经去世18年了。我羡慕那些父母健在的同龄人,哪怕自己奋斗到最后一无所有,至少还有父母这座大山可以依靠。尤其是父亲去世以后,一向活泼调皮的我变得特别自卑懦弱,我害怕母亲身体不好,害怕和别人说话,害怕学习成绩下滑。那段时间,“害怕”这个词成了我生活的主旋律。学校里的同学在走廊上追逐打闹,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假装写作业,其实是在等上课铃响。我没有太多校园经历,但我毕业走上社会后,住过地下室,我在脚手架上站过一整天,我的手上全是老茧和伤疤……
原本以为我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但没人相信,后来的我会和文学结缘。身边人觉得,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装修工,老老实实搬砖就完了,写什么小说?可谁也没想到,我用一个月时间写完20万字的长篇小说,拿到了我人生中第一笔稿费。
钱不多,但它像一个证明。证明了那些深夜里,我敲击键盘的声音没有白费;证明了那些被人嘲笑的日子有了回应;证明了那个躲在角落里看《许三观卖血记》的少年没有在做一件蠢事。
写作很难养活自己,更别说养家。所以在爬高爬低、敲敲打打的嘈杂工作环境中,我连续干了六年,业余一直坚持写作。每天下班即使很累,也要写上几百字。几百字不多,但日积月累,手里就有了存稿。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你不一定要写很多,但你一定要一直写。
那些年,工友们收工后喝酒打牌,我躲在工棚里就着昏黄的灯光写。夏天蚊子叮得满腿是包,冬天手指冻得握不住笔,我就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有人笑我痴人说梦,有人劝我认命算了。可每当我打开那本泛黄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到许三观在苦难中依然笑着活下去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这点苦又算什么呢?书里的人连血都卖了,我不过是卖点力气罢了。文字给了我一个出口,让我在现实的夹缝里,活出了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不必自卑,不必害怕,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阳光下。
我很享受追梦的过程,这么多年一直默默努力。书架上那本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书页已经泛黄了,边角也有些卷曲。即便现在我已很少再翻开它,但我知道,它在那里。它像一个坐标,标记着我出发的地方。我永远记得那个蜷缩在角落里的少年,翻开《许三观卖血记》的第一页,然后发现,自己不再孤独。
一本书的启蒙,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你在别人的故事里认出了自己的命运,然后你决定,也要为别人做同样的事情。
这就是一本书的重量。它或许不重,但能托住一个濒临坠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