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200MA47XYJ47G):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限你单位于15日内补缴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所欠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1784.08元,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所欠缴工伤保险费1845.02元,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所欠缴失业保险费3280.25元,共计86909.35元,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湖滨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湖滨区税务局前进税务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