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成立“思跃教育公司”(化名),招募被告人吕某等人担任战队长,并在各战队内安排被告人刘某、宋某、郜某、王某等人担任组长。
基本案情
该公司通过业务员在网络上谎称公司与知名企业平台合作,能提供稳定兼职。通过发送虚假兼职盈利图片等方式,虚构可以边学边赚钱、轻松覆盖学费并每月领取固定兼职收入等,诱骗求职人员购买在线课程参加“入职培训”,骗取学费2200万余元。2023年9月起,被告人张某成立“乘禹教育公司”(化名),从徐某等人处收购接收“思跃教育公司”一战队并由徐某辅助管理,继续利用“思跃教育公司”模式骗取求职人员学费700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张某、吕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徐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均系主犯。徐某投案自首,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9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吕某等7人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以案释法
本案系针对求职者的“招转培”类诈骗,惯常套路是,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名企岗位高薪招聘兼职诱饵,再谎称求职者能力不足诱导其“入职培训”,收取培训费甚至捆绑分期“培训贷”,之后不安排工作或与承诺不符,以失联、推诿退款等非法占有培训费。此类诈骗致使求职群体从就业谋生沦为被骗负债,甚至牵连网络贷款乱象,滋生黑灰产业,破坏人力资源市场与教育培训行业秩序。司法部门依法惩治“招转培”诈骗犯罪,肃清就业与职业培训市场乱象,切实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为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支撑。本案也警示社会公众,警惕“培训包就业”虚假承诺,拒绝“零门槛高薪”诱惑,需知“先培训后高薪入职接单”多是诈骗,求职牢记核资质、不贷款,如需缴纳费用切记要谨慎。(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