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市域内某河段,踩着刚平整好的河道滩地仔细核查:曾经堆积如山的4.8万立方米弃渣已不见踪影,挤占河道的8000平方米阻水林木被清理干净,企业临堤建筑物整齐退让河堤5米。这处困扰当地许久的河道非法侵占问题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4月,三门峡市河长办向市检察院通报:该河段存在违规堆放弃渣、种植阻水片林、采砂厂围挡压占护岸设施等问题,直接威胁行洪安全。4月3日,市河长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对属地政府开展联合约谈,明确15天整改期限。然而,期限届满,问题依旧未改。
整改期满后,市检察院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多次深入河道现场勘察。经实地走访、调取证据、测量核算,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河段左岸被弃渣挤占,平均宽度约40米、长度约160米,侵占河道面积达6243平方米;河道中央无序种植的林木覆盖8000平方米;某企业违法侵占135米河道护岸,护岸设施受损严重。5月15日,鉴于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市检察院正式立案办理。
7月8日,市检察院主动牵头,组织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及属地政府负责人赴现场召开案件推进会,逐项破解难题。针对执法权限争议,明确中央编委虽已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但四级政府令尚未颁发,属地政府对河道护岸仍有执法权,需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属地政府同步协调好弃渣转运后存放场所,承诺20日内完成转运;对企业难以退让的生产设备,建议委托第三方开展防洪影响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拆除,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属地政府按照推进会确定的事项挂图作战,全力推进整改:弃渣转运车辆往返穿梭,阻水林木有序清理,企业主动调整临堤建筑位置。8月11日,属地政府向市检察院回复,所有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后经检察官实地核验,确认妨碍行洪的隐患已全部消除。
此次河道整治中,三门峡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既坚守行洪安全底线,又兼顾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公共安全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赢。 (王飞 孙中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