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义马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案件,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经济上的纠葛,还在心理上获得释怀。
徐某与冯某在交往中经济往来频繁,互有转账行为。在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间,冯某因个人需要向徐某借款34981元,并出具一张借条,承诺5年内连本带息偿还4万元。但两人的恋情未能持续下去,最终分手。
分手后,徐某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支付4万元。庭审过程中,徐某变更了诉讼请求,仅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4981元。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徐某的诉讼请求。然而,冯某对此判决不服,申请再审,但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不甘心的冯某,随后向义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存在互转款项的情况,如果通过强制执行来解决问题,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检察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面对身处异地的徐某和冯某,检察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并从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逐渐放下怨恨和不满,开始理性面对这段曾经的恋情和眼前的债务问题。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冯某在协议签订当日偿还徐某现金22558元,双方确认此前的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再无其他纠葛。随后,冯某的委托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执行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向检察官的耐心调解和人文关怀表示感谢。 (赵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