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将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经过几十年发展,民营经济如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税收贡献超50%,GDP占比超60%,支撑了国家财政收入,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技术创新占比超70%,专精特新企业占比95%,在引领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无可替代;企业数量占比超90%,城镇就业占比超80%,吸纳了大量劳动力,是当之无愧的就业稳定器。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确保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态度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统筹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要集中整治近两年出现的越权侵害民营企业的案件和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深挖细梳,查纠整改,严厉追究法律责任,让民营企业真正吃下“定心丸”。同时,针对近年来网络舆情中出现的一些“资本万恶”的错误苗头,要阐明经济运行规律,遏制把一切错误都归咎于资本的狭隘思想。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只有大力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才能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