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聚焦建立我市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智汇三检”在渑池举办,集中听取来自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第八检察部以及各基层院相关业务部门,渑池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及律师代表的建议意见。
据了解,现有的前科报告制度并未对不同法定刑、不同性质犯罪加以区分,不论轻罪重罪,均需要承担前科报告制度带来的负面后果。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引入犯罪分层,根据犯罪类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前科报告制度,符合比例原则的基本精神。同时,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大多数轻微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并不大,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助于消除“标签效应”,给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能够相对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法治进步的趋势,更加注重法治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效果,引导全社会以更加包容、理性的态度看待轻微犯罪人。
研讨会结合与会人员讨论情况,从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必要性、封存的条件、实施、救济、解封、监督、效果等方面进行热烈讨论,并形成共识。 (张中杰 霍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