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二、优化培养供给体系
(一)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推进国家战略人才需求分析会商,综合比对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大数据,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
(二)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