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要了回来,太感谢你们了!”11月8日,在灵宝市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妻子将一面印有“司法公正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并表达了感谢。
原来,杨某某诉河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灵宝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河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连带赔偿原告杨某某损失82630.9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999.85元。因河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某遂向灵宝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河南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期履行义务,但该公司、张某某并未及时履行。经网络查控,法院依法冻结、扣划该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最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锦旗的背后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信任,该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足用活各种措施,依法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刘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