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有关资料显示,三门峡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改革的基因,历史上与三门峡相关的改革,特别是由三门峡走出的重要人物建议或实施的改革,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了积极作用,在中国历史长卷里留下重重的一笔。
首次成功变法
战国前期,三门峡地区大部分区域属魏国。公元前400年前后,魏文侯先后任用一批有识之士进行改革,李悝和吴起是其中代表人物。
李悝提出“选贤任能,赏罚分明”的基本国策,主张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重要的官职由有才能的人来担任,有功劳的人才能享受优厚的俸禄,由此改善了吏治,同时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
经济上,李悝提出“尽地力”的农业政策,强调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号召大家“废沟洫”铲除井田的疆界,以便建设农田水利,事实上破坏了井田制。
法治上,李悝强调法治作用,制定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典——《法经》,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军事上,魏文侯任用吴起进行军事改革,创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武卒”,使得“秦兵不敢东向”。
李悝、吴起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改革共同构成了魏国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效打击了旧制度,增强了国力,使魏国迅速崛起,成为战国前期较为强大的国家。
这次变法不仅揭开了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序幕,而且在魏国首先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小农经济制,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提简政之说
杨尚希,虢州弘农(今三门峡灵宝)人。隋开皇二年(582年),杨尚希出任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加银青光禄大夫。此时,郡县设置和行政规划尚未调整,一任沿袭旧制。杨尚希来到河南,见所辖区州郡过多,机构重叠且人浮于事,官冗之患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时弊,杨尚希力主变革。他坦诚地向隋文帝上表进言:“自从秦国统一天下,罢诸侯,置郡守,汉魏及晋代,邦邑屡屡变动。当今的郡县,两倍多于古代。有的地无百里,就设了几个县;有的地方户数不满一千,却由两郡分别管理。设的官员多,用度一天比一天多。官吏、兵卒几倍于以前,租税调赋一年年减少。清廉精干的良才,百里难以挑一。动不动要几万这样的官员,哪里去寻觅?这就是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现在要保存重要的郡县,去除虚设的郡县,合并小郡为大州,国家就不会减少赋税,选举也易得贤才。”
杨尚希指出了机构重叠、冗员充塞的弊端,申明改革机构,削减冗员的必要。自此,“十羊九牧”成了民少官多、机构臃肿的代名词,至今脍炙人口。
据史料看,杨尚希简政之说可能在中国历史上提出的最早。
隋文帝对杨尚希的进言大为赞叹,认为其中所言切中时弊,并当众对杨尚希予以嘉奖。后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采纳了杨尚希的建议。在中央确定三省六部的基础上,“罢天下诸郡”,地方只设州、县两级,同时合并了一些州、县,精简了近1/3的机构,削减冗员近4000人,整个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实用,官吏配置更加精干、有效,为我国封建盛世的开创奠定了基础。
“十事要说”奠定开元盛世
姚崇,陕州硖石(今三门峡陕州区)人。唐玄宗励精图治,一心要振兴唐朝大业,他想起用姚崇。当时,姚崇任同州刺史。玄宗为了见他,专门到渭川打猎。面对皇帝的一片赤诚,姚崇提出了历史上著名的“十事要说”。玄宗深受感动,一一准应。当即,姚崇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恢复了宰相职位,后来又被任命为紫微令(即中书令),做了首辅宰相,晋封为梁国公。君臣二人从此和衷共济,治理天下。
“十事要说”最初记录在唐朝史官吴兢所写的《升平源》中,后来又被《新唐书》引用,成为一段佳话,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点:其一,加强皇权,稳定政局。具体来说,就是不允许皇亲、国戚、幸臣、宦官等非正统的政治势力参与朝政,保证皇帝的权力不受干扰,同时实行仁政稳定社会秩序。其二,整顿吏治。不允许任何人通过非正常途径担任官职,并且尊重大臣,赏罚分明。其三,关注民生,改善国家财政状况。包括不求边功,减少军费开支;禁止滥建寺观,避免劳民伤财;禁止正常赋税以外的贡献,减轻百姓负担等。
姚崇提出的这十条建议,就是他的施政纲领,是从武则天晚年以来的弊政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所以条条切中要害。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他从整饬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节欲戒奢,大力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明代里甲制度的创制
明朝里甲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层组织制度,是封建政权向基层的延伸。它的制定是与明初加强专制皇权的中央制度相配套的,对明朝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从历史史料来看,里甲制度最初是由阌乡(今三门峡灵宝)人范敏提出的。
《明史》记载:“范敏,阌乡人,洪武八年举秀才,擢户部郎中。十三年授试尚书。荐耆儒王本等,皆拜四辅官。帝以徭役不均,命编造黄册。敏议:百一十户为里,丁多者十人为里长,鸠一里之事以供岁役。十年一周。余百户为十甲。后遂仍其制不废。明年以不职罢。”除《明史》外,《明会要》《续文献通考》《明实录》等书都对阌乡人范敏提出的里甲制度有所记载。
综合各种资料来看,范敏出生于元末,博通经史,名闻乡里。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范敏考中秀才,后来逐渐做到户部郎中一职。洪武十三年(1380年)升户部尚书。他直言敢谏,引荐耆儒王本等,皆做四辅官。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太祖朱元璋以徭役不均,命范敏编造黄册。范敏趁此机会提出里甲制。他的思路是:以邻近的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从中推举丁多田多的十户轮番充任里长,剩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轮番充任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带领十甲的甲首应役,称为当年。里长甲首十年轮番一遍,称排年。自此,里甲制度沿用不废。
大刀阔斧革除盐政积弊
明正统初年,两淮盐政积弊,官商勾结,腐败严重,于是皇帝便派卢氏人耿九畴到两淮任盐运司同知(从四品),掌管盐务。
在古代,盐是国家财政的大宗,又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关系国计民生。明朝开国之初,为解决边塞驻军的粮饷供给,实施纳米中盐的政策,即盐商按官府的招商榜文要求,把粮食运到指定的边地粮仓,向官府换取盐引,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守候支盐,再把得到的盐运到指定的地区销售。明王朝突破汉武帝以来的盐铁垄断,将官营的盐业专卖权转让给普通商人,以此来解决庞大的军需供给。
但到明正统时,原定的政策渐渐走了样。普通中小商人祖孙三代空持引票支不到盐卖,而靠贿赂权势的不法奸商却能纳粮掺假,甚至虚出“通关”。按明制,商人纳米到边镇,由仓官验收,在法票上注明纳粮品种、数量及应支盐引,并加盖骑缝印章,称作“通关”。奸商通过贿赂管仓官吏,不纳米却能盖印支盐获利。仓库未收到粮,盐场却支付了盐,这使朝廷蒙受双倍的损失。此外,由于贩卖食盐利润巨大,走私越来越猖獗。耿九畴到任后,了解到这些情况,就大刀阔斧革除积弊,并想出五条良策上奏朝廷。皇帝见可行,便作为规章制度颁布下去。如此一来,两淮盐政转好,不仅为朝廷挽回了不少损失,也维护了普通百姓的利益。
几年后,耿九畴的母亲去世,他回卢氏料理母亲的丧事并守孝三年。两淮百姓怕三年后耿九畴被朝廷调离,竟有千人联名上奏皇帝,希望他守孝期满后依然留下。耿九畴守孝期满后,皇帝答应了百姓的请求。正统十年(1445年)正月,耿九畴被提升为都转运使(从三品),仍回两淮主政,是同知的上级。
三门峡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三门峡优秀传统文化的改革基因,有利于我们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作用和历史意义,树立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