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202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未按时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无法享受2024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
据了解,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缴费对象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保持一致,支付限额为40万元/年,实行医院一站式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可申办手工零星报销)。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办法与职工基本医保一致。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惠民工程,积极主动缴费参保可有效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谷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