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媛 通讯员阎东亮 赵慧利)打造“社区居民会客厅”标准的村党群服务中心,营造开放式办公的便民服务氛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日前,为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增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我市出台《三门峡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三门峡市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三门峡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三门峡市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规范村级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据省、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分级制定当地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目录,向社会公布。精简机制牌子,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制度,未列入《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的机制和牌子,一律取消。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不得新设机制、新挂牌子。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党群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居民会客厅”标准建设,精简办公空间,扩大群众活动场所面积,营造开放式办公、居家式服务、零距离接触的便民服务氛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列入《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能够通过网上核验、主动调查、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编制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办事指南,在县(市、区)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党群服务中心同步公布,方便群众获取、查询、办理。
据悉,此次文件明确村级组织主责事项30项,协助事项37项,负面事项24项;明确村级组织工作机制19项;规定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数量20块;明确村级组织应当出具证明事项10项,不应出具证明事项26项。到2023年年底,完成未列入省、市目录村级组织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实现村级组织权责清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