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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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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门“夹人”引争端 责任究竟归哪方?
作者: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日报

    “我们小区的感应门禁设置不合理,容易夹人伤人。”9月11日,三门峡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汇景新城小区业主李江(化名)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其所在小区感应门存在安全隐患。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汇景新城小区。李江向记者讲述事发经过:“那天中午,我回小区时看到感应门是开着的,就像往常一样刷脸进门。为保险起见,我在进门前又刷了一次。可不知为什么,刷完不到一秒门突然关闭,当时我骑着电动车刚行驶了一半,猛地把我连人带车夹在门中间,回去后才发现腿都淤青了。”

    记者随即联系该小区物业,通过小区监控录像看到,9月11日11时34分,有两名业主步行通过该小区设置的非机动车出入口走出小区,此时,本应关闭的感应门并未关闭,而这时,业主李江骑着电动车来到门前,刷脸后驶入,但感应门在李江刷脸成功且打开后1秒左右突然关闭,导致李江被门夹住。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扇厚约1厘米的亚克力门叶也裂开一个口子,暂时停用。

    该小区物业公司三门峡市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门有人进时门叶朝内开,出时门叶朝外开。若有人刚出去,没来得及关,机器又正巧扫到有人要进来,就会保持开放状态几秒后关门复位,而后再重新朝内打开。“门已经装两年了,业主没道理不懂开关门的步骤,这位业主驶入前,保安还专门提醒其等一下,但他仍然‘闯’门,系故意破坏。”对此,李江表示很冤枉,“这是非机动车道的专用门,行人应当从一旁的人行门出来,谁能想到有人从非机动车道出来触发了延时复位”。9月12日,该业主让记者查看了其腿部的淤青和划痕:“这件事给我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伤害,最近我还在休养中。”

    物业方则表示,他们已经尽到了提醒的责任,损坏的门叶价格400元,物业可分担一部分,剩下的需要李江赔付。

    记者又走访了该小区其他业主,多数人表示,该门识别人脸很快,有时候站得很远,一不注意这个门就打开了。“如果看到感应门开着,最好观察几秒钟再进,孩子和老人过的时候,监护人势必随之。同时,也要听保安指挥。”居民李女士坦言,该门确实不好用。9月13日,一名曾住该小区的市民赵女士表示,她骑电动车进感应门的时候,也有不小心撞到的情况,她也不太懂该门的规律,一直以为这个门本来就是坏的。

    随后,记者分头走访合鑫中央公园、建业桂园、博丰明钻、建业森林半岛、万邦壹线国际、万邦香榭里等附近多个小区,发现各小区使用的感应门品牌款式不一,多为平移式或同方向开合的感应门,暂时未发现这种步骤开合的门。

    该物业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该门确实以前也出现过夹人情况,但没有这次严重,也有一个门因此类事故“下岗”。对于这类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说:“(门岗)基本上不能离人,一会儿提醒不到就有人撞上了。”此外,小区居民还表示,该物业在人车分流通行方面管理并没有那么严格,人车混行的情况时有出现。

    在事故发生后,处警的南站派出所民警通过电话告知李江,该事情不属于案件,不予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河南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义务。在服务小区设置智能门禁,目的是更好保护业主安全利益。对此,物业服务人应尽到提示提醒义务,并确保该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对业主造成意外伤害。物业服务人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出入小区人员,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防止事故发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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