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义杰)春节即将来临,忙碌了一年,终于可以放松一下,此时,返乡、出游、亲友聚会格外多。需要注意的是,冬季是大雾天气多发季节,大雾天能见度低,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我市交警部门提醒,遇到雾天行车要谨记交通安全常识,正确使用灯光、保持较低车速等,预防事故发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或近光灯,如果在高速路上行驶或者雾很浓的情况下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向上方照射,漫反射会导致眼前一片白茫茫,更不利于观察前方路况。
雾中行车时要严格遵守规定限速行驶。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需要越低。在高速路上遇浓雾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且要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千万别盲目超车,因为很可能它是在等待对面来车通过。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确认其没有起步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按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雾天无法分辨车距,切忌急踩刹车,否则会让后车无法判断距离从而导致追尾。如需减速应缓慢放松油门,连续轻踩制动,防止碰撞、剐蹭和追尾事故发生。
雾天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车后方设立警示标志,并把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做好警示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的地方,同时报警,千万不要留在车内或在车道上行走,避免二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