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郑州市公安局传来消息,为加快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郑州,按照国家、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近日,郑州市公安局在郑州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畅通社会性流动渠道,不断优化人口分布。
凡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