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紧扣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抓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持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切实把惠民资金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截至目前,已累计推进127个公益事业普惠性项目和7个重点村项目落地实施。
以群众需求为核心,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财政局建立项目库滚动更新机制,每年三季度末启动下年度项目征集,围绕道路硬化、沟渠治理、村庄亮化等项目广泛征集民意,定期梳理资金需求,结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匹配至项目库对应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论证、市级复审四级筛选程序,所有入库项目必须完成用地审核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入库质量。
规范监督管理,夯实项目实施基础。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项目立项、施工进度、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通过村级公示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台账管理制度,全程跟踪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确保项目按时推进、资金规范使用,实现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
管好用好资金,守牢安全惠民底线。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坚守资金安全底线。坚持分类施策、精准赋能,科学选择“因素法”“竞争法”分配资金预算,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传达政策和资金监管要求,压实各级责任,明确竣工验收时限,堵塞监管漏洞、加快支付进度。
强化绩效约束,巩固惠民建设成果。坚持全过程绩效管理,分配资金预算时同步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填报,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核查项目惠民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分配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项目管护和监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辛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