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滨区医疗保障局在推进集采政策落地、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
该局持续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三进”行动,打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目前,辖区4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余家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已全部落地执行集采政策。聚焦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群众长期用药需求,推动集采优质低价药品下沉基层,方便群众就近购药。
零售药店集采供给渠道同步拓宽,全区160家医保定点药店统一设置集采药品专属专柜,清晰标注区分,方便群众快速选购。货款结算保障机制持续完善。依托医保基金直接代付模式,累计完成集采药品货款结算322.29万元,覆盖多批次集采中选药品,囊括各类常见病、慢性病临床主流用药。
截至目前,全区有序完成9轮药品调价、16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同步整合优化2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中医病种付费标准,实现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集采价格改革全域覆盖。
3月,对辖区内集采任务完成不理想的1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深层次整改,建立健全集采药品长效管理机制。5月,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向部分集采执行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发出提醒函。7月,再次对个别存在药品线上采购缺位等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约谈。在整改期满后组织专项复核。
从预警提醒、集中约谈,到限期整改、专项复核,湖滨区医保局搭建起贯穿集采全流程的监督管理闭环。在推进过程中,严格落实省市价格管控要求,并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群众对集采药品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守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关键民生举措。接下来,湖滨区医保局将持续加大集采政策执行监督力度,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集采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周来恒 王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