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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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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护幼苗
作者: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日报

    3个孩子攥着衣角躲在诉讼服务室门外,小杰(化名)胳膊上有几道淡红的印子,姐姐小丽(化名)红着眼眶说:“弟弟的胳膊好几天都抬不起来……”这是前一段时间,渑池县法院英豪法庭书记员周鹏丽看到的场景。

    2026年春,因父亲崔某总以“棍棒底下出孝子”为由打骂孩子,3个孩子搬去和母亲邓某同住。崔某一气之下停付了所有生活费,并扬言“不回家就不给钱”。几番沟通无果,邓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崔某告上法庭。

    案件进入英豪法庭“护老佑幼”绿色通道,开庭当天,法庭特意没让孩子旁听。周鹏丽留在调解室,拿出笔记本和童话书,陪孩子们写写画画,把庭审的争执隔在门外。

    法庭上,崔某情绪激动地表示:“是他们自己不肯跟我过,我凭啥掏钱?再说,我管自己娃天经地义,不听话不该管教吗?”承办法官毛克信等他火气稍降,才缓缓开口:“我知道你一个人拉扯3个娃不容易,但教育娃要讲究方式方法,言传身教比啥都管用,棍棒打不出孝顺,只能打远人心,抚养娃是你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娃不跟你住就不管了。”一席话柔中带刚,崔某紧绷的脸色慢慢松下来,低头搓着衣角,告诉法官此前多年孩子的吃穿用度全由自己负担,再追要过往抚养费不太合理。

    而邓某坚决不同意调解。法庭经审理查明:2026年4月前,孩子确由崔某及其父母共同抚养,原告主张该时段抚养费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但自2026年5月起,崔某以子女不愿共同生活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于法无据。综合当地农村消费支出、崔某收入与实际负担能力,结合孩子生活教育需求,法庭判决:崔某自2026年5月1日起,每月分别支付3个孩子抚养费各600元,至各自年满十八周岁,每3个月支付一次,由邓某监管专用于孩子生活教育。

    宣判后,毛克信特意叮嘱崔某:“抚养费要按时给,有空多去看看娃,不要错过孩子的成长。”另一边,周鹏丽把几本崭新的课外书递给孩子们,对他们说:“好好念书,有难处就给我们打电话。”

    日前,法庭开展判后回访,邓某告诉工作人员,第一笔抚养费已经按时到账,孩子们都挺好的。

    “咱们基层法庭办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可对当事人来说,有可能是影响一生的大事啊!”毛克信对同事们说。    (代文官 张闰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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