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亏你们来回奔走为我协调,压在心上几年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签下协议后,一起持续数年的赔偿纠纷顺利化解,案件当事人董老汉紧紧握住渑池县法院英豪法庭庭长的手,连连道谢。
2021年11月,董老汉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违规超车,与两辆机动车连环碰撞,交警部门认定其负全责。其中一辆受损车辆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维修费7950元。2025年7月,保险公司依据代位求偿权,将董老汉诉至渑池县法院英豪法庭。董老汉年事已高、无儿无女,仅靠微薄养老金维持生计,收到传票后,老人寝食难安,十分发愁。
英豪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方面,向董老汉出示事故认定书、维修票据、理赔凭证等完整证据链,逐项核对损失明细,打消老人对定损金额的质疑。董老汉连连点头认错,在其表示确无偿还能力后,法官对其进行宽慰,表示绝不会“一判了之”。另一方面,法庭多次与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对该公司依法追偿表示理解,同时说明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老人名下无房无存款,案件很可能长期搁置,双方徒增诉累,相较几千元追偿款,企业向善助弱带来的群众认可更为珍贵。
经多轮真诚沟通,保险公司表示谅解,主动提出全额放弃追偿。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老汉认可事故全部责任与车辆损失。考虑其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无履行能力,保险公司自愿放弃全部追偿款,涉案纠纷一次性了结。
近年来,英豪法庭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标准,持续擦亮“英豪护朝夕”特色司法品牌,建立三项标准化解涉老涉幼纠纷处置机制,靠前化解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为妥善处理基层弱势群体涉诉案件提供了可行样本。 (代文官 张闰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