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在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奖励资金3000万元。目前,我市已连续7年荣获“优秀”等次,累计获得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94亿元。
近年来,市财政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将促进脱贫群众“有产业、有就业、有收入、发展可持续”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坚守“四个不摘”,构建稳定财政保障体系。坚决扛起“四个不摘”政治责任,确保衔接资金投入实现“量稳、质升、效增”。严把“四个关口”,实现资金精准高效落地。围绕资金分配、项目对接、规范使用、加快支付四大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管控机制,推动衔接资金精准投放、高效运转。实施“四项举措”,规范衔接资金全流程管理。通过常态化检查、精准化督导、动态化调度、深入化调研,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支付规范、高效、真实。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政策要求,强化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更强财政动力。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