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晨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新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贸市场、渔具店及黄河沿岸,开展“普法护渔、法治护航”宣传活动,全力守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
在湖滨区上村农贸市场、陕州路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水产品经营商户详细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关于水产品交易、非法渔获物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明确禁渔期、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严禁收购、销售,引导商户自觉抵制非法渔获,诚信合法经营,共同筑牢水产品市场法治防线。
在各渔具经销店,工作人员重点宣讲新版渔业法中关于渔具的规定及《河南省自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垂钓办法》)中钓具使用规范,明确禁渔期严禁宣传销售违规渔具,督促渔具经营商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销售关,从源头遏制非法垂钓、捕捞工具流通,助力规范垂钓秩序。
在黄河三门峡段沿岸,工作人员向过往游玩群众广泛宣传河南省禁渔制度;同步解读《垂钓办法》核心条款,明确禁钓区域以及“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垂钓规范、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钓饵及探鱼设备等要求,耐心解答群众关于垂钓的各项疑问,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禁钓规定,文明垂钓、生态护渔,主动参与到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