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媛)为护航第三十一届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营造公平诚信、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各类相关经营主体,发布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进一步规范旅游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筑牢消费价格防线。
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商品与服务价格,主动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以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销售商品需清晰标注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要明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及计价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的,也要在页面以文字、图像等形式完整做好标价工作,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额外费用,同时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高价结算的方式误导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违规价格比较等手段开展营销,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注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坚决杜绝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严防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过快、过高上涨。
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罚款50万元;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最高可罚300万元;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大幅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罚款。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会期间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线索,携手共建规范有序、诚信文明的旅游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