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陕州区检察院举办2026年第一期“甘棠培训”,对《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进行深入解读,结合该院办案实际,为全院干警带来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温度的培训课程。
此次授课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要求,重点从四方面明确办案导向:一是重塑司法理念,破除机械办案。强调办案要将“常识、常理、常情”融入证据判断,把“天理、国法、人情”贯穿办案全过程。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小案”,要落实“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深挖案件前因后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严把证据关口,提高案件质量。结合故意伤害、侵财类等典型案例,详解如何运用经验法则推定主观故意、排除“合理怀疑”。青年干警要学会对监控视频进行逐帧甄别,审慎采信审计报告与言词证据,确保事实认定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精准适用法律,严守罪刑法定。要厘清“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的法律边界,办案人员在面对电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定犯时要坚持“实质判断”标准,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在共同犯罪中精准界定主从犯责任,坚决杜绝“量刑倒挂”。四是规范自由裁量,落实刑事政策。详细解读自首、立功、正当防卫等情节的认定标准,要求文书须充分释明从轻、减轻处罚理由,并严格审查涉案财物权属,严禁超范围没收。强调在具体案件办理中既要防止“构罪即捕”“一诉了之”的机械司法倾向,又要依法严惩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犯罪,实现司法力度与温度的平衡。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