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政绩观方面存在“五重五轻”的突出问题,至今仍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人民。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大民生”,到下水道井盖、路灯照明等“小细节”,都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不断造福人民,就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干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显绩”与“潜绩”相辅相成,“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要摒弃“重显轻隐”的虚荣,既要抓好经济发展等显性政绩,也要抓实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隐性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杜绝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唯有把群众关心的事一件一件办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这才是最大的政绩。 (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