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街头,你是否看到过这样的场景:盲道在公交站台前戛然而止,推着婴儿车的父母面对数级台阶望而却步,人行坡道口被电动车或共享单车包围——一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或被占用,还有一些设施不好用、不能用,导致行动不便者出行受阻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受益对象不仅包括残疾人、老年人,还涵盖所有具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让无障碍理念从“特殊保障”升级为“全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的方向发展。但在生活中观察体验便能发现,有些城市地铁站、火车站的垂直电梯被锁住,需要联系工作人员才能开启;无障碍坡道陡得连健全人都要小心攀爬……这些“无障碍”设施“重建轻管”的情况,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使用者在满怀期待之后,又遭遇深深的失望。
建设无障碍设施,不该只是让特殊群体得到有限的保护,而是要让有需要的人都能真正积极行使权利。期待有关部门主动优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尤其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部门,统筹协调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无障碍需求,真正打通无障碍设施的“最后一公里”,让所有人都能平等、自主地使用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