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3月20日起施行。《规定》对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相关服务机构的责任作出系统规定,出了事不仅源头卖家要承担主体责任,带货主播和其背后的MCN机构也不能一推了之,平台也不能再以中介为由置身事外。总之,整个直播电商系统把消费者的安全完全压在主播个人信用的不当操作已成为历史。
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但直播电商领域,还存在盲区,成了食品监管的一个事故易发区。不少主播利用信息差,打着“亲测好吃”“老字号品质”的旗号大力吆喝,甚至将直播间包装成生产车间,食品来源、成分、质量实则无从考证,结果就是红薯粉里没有红薯成分,羊肉卷实为鸭肉制品,乱象频出。此次新规直击这一痛点,不仅厘清责任边界,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还以“清单化”方式划出底线,明确列出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划定10项直播行为禁令,让直播间经营者明确知道“什么不能卖,什么不能吹”,从源头上压缩违法违规空间,同时也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执法依据,消除争议点。
直播电商的蓬勃发展,为食品消费带来了新场景、新活力,但绝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规定》是对违法违规者的震慑,而不是对行业的束缚。只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才能推动上下游所有从业者真正守住底线。消费者权益切实得到保护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也将成为进一步促进直播电商发展的动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