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民生·灵宝新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教师减负!
教育部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
作者: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鹏)记者11月10日从教育部获悉,《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于近日印发,要求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报教育部备案,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通知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提前1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与方式,杜绝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得以发文开会、留痕资料、台账记录作为评价依据。不得开展以学校为对象的各类达标活动,对现有的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已经开展的期满后自行取消。

    通知要求,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

    通知要求,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确因工作需要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当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学校和本人同意。

    此外,通知还规定,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各类培训时间安排应避开教学高峰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三门峡日报社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三门峡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民生·灵宝新闻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文化周刊
   第06版:阅读
   第07版:伏牛
   第08版:城建·交通
体育强国梦 潮涌大湾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新闻速览
教育部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
氨预留超大型原油船交付
我市持续推进重点产业链群建设
五线谱与五环旗
三门峡市肉类联合加工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