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7日,渑池县法院组织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99万元,扣划金额27.6813万元,拘传6人,司法拘留1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理念,区分失信与失能情形,分类施策,对有履行能力者加强督促,对暂时困难者推动和解分期履行,对拒不履行者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手段。
快执一团在天池镇卫生院附近某商店门口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段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在该院申请执行过一次。当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时,他因对“二次执行”存疑而态度强硬,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向张某释法明理,并将判决书的内容以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有的各项费用明细,以及二次手术产生的实际费用应当如何计算,再次向张某解释说明。随后,被执行人张某同意缴纳执行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在天池镇陶村被执行人杨某家,承办法官经走访其周边邻居得知,由于其正在家照顾生病的母亲,暂无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难,名下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平时生活都是靠其妹妹帮衬。针对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对其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其一定期限积极筹集案款,并告知其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保持联系畅通。被执行人杨某说:“感谢法官对我的理解,我会想办法筹钱,尽早还清欠款。”
渑池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将“纸面判决”变为“真金白银”。 (代文官 武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