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静怡)9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深入主城区,就《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并召开座谈会。
视察组先后到城市主要道路沿线、部分老旧小区、部分农贸市场、车站广场、黄河公园以及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等地,实地察看文明出行、文明社区建设、文明经营、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生态保护、公民践行文明行为、文明行为执法监督等情况。
座谈会上,市政府办、市文明办及其他6家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视察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从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条例》落实见效。要持续深化宣传动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条例》,增强市民的价值认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确保《条例》执行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条例》修订完善工作,切实为城市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