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意见》看似仅仅是一项“费用免除”,但从“逐步推行”的表述看来,这也是学前教育免费的第一步。更深的意义在于,它更像一把钥匙,正在尝试打开一扇关于“谁该为孩子的起点买单”这个老问题的新大门。这扇门背后,藏着我们对教育公平、政府角色乃至社会分配理解的悄然变化。政府通过财政的力量,将学前教育成本从家庭单一负担模式中解放出来,这种成本分担机制的转变不是简单的减法,而是政府责任边界的重新厘定。过往“谁受益谁付费”的传统思维被悄然打破,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受托人,更多为公共服务买单,这是一种公共服务理念的积极转向。
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幼儿园获得了稳定的财政托底预期,政府则通过财政支付履行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职能,这样的三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学前教育的责任分配,在出生率下滑的现实下,政府不再仅仅是监管方或者部分资源的提供者,更成为关键成本的承担者和整体服务的规划者。这种转变,指向一种更公平、更可持续、政府责任更清晰的公共服务模式。公共服务从“谁使用谁负担”的旧逻辑,转向“公共福祉共同支撑”的新模式,这正是国家治理能力在民生最细微处的体现。
当然,推动新规行稳致远,还须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科学制定财政补助的标准,确保资金及时透明发放到位。其次,还需防止民办园借“高出部分”过度逐利。最后,对于可能激增的入园需求,公办园也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政策的善意能够公平公正惠及每一棵“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