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的养老保险手续到底该咋办理呢?”近日,家住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大王镇贺村村民王先生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时遇到了困难,他焦急地向该镇劳保所工作人员求助。
面对诉求,该镇劳保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协助村民提交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申请。申报成功后,王先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手续顺利完成。“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王先生对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据介绍,由于系统提示其“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需办理转移或终止手续后方能继续申请,而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在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需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能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近年来,该镇秉持“民生为本、服务优先”的理念,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在社保业务办理中的难点问题。 (杜怡彤 赵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