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一个项目在工程未完成验收和结算审核的情况下就支付了工程款,造成不良影响,其根本原因是大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相关法规政策吃不透……”近日,湖滨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组组”会商时说道。
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湖滨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后期管护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
湖滨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项目立项过程中,通过调阅工程项目合同、审计定价、支付票据等材料,严肃查处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工程款审批不严等问题;注重发挥村级监督“探头”作用,邀请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收集项目设计阶段群众的临时性需求和问题,同时借助信访举报、巡察监督“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全面摸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线索。
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乡(街道)全面自查+职能单位逐项排查+纪检组随机抽查”的形式,聚焦工程立项、招标、监理、验收和决算等关键环节,对2019年以来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违规评标,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公职人员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模糊处理价格条款、文本结构不规范等异常投标行为,共筛查除投标文件不规范等问题共9个,均已整改到位。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挤占挪用资金、建后管护不到位、机井等配套设施长期无法使用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找准堵点淤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湖滨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对建后管护、建后利用、工程质量等进行全周期监管与全方位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培训,定期开展交流沟通,推动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水平。
“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张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