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填补学前教育法律空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新阶段。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显著提升。但普惠性资源不足、保教质量不均、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教育公平实现。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直击痛点。它明确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属性,强调政府主导责任,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健全保障机制,有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让更多孩子享有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法律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等作出详细规范,严禁“小学化”倾向,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孩子天性与成长规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让学前教育法落地见效,需各方协同发力。政府部门应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幼儿园要规范办园,营造安全、温馨、富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家长也应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积极配合园所工作。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起点。它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期待在其保障下,每个孩子都能拥有快乐充实的童年,为未来发展奠基,也为我国教育强国建设注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