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若雨)6月12日,三门峡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安排等相关事宜。
据悉,三门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2日—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暑假起止时间,不得擅自调整,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并要求各学校多举措规划假期工作,精准布置假期作业、助力教师成长提升、强化家校共育合作、提前筹备秋季开学等。
规范期末工作流程。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有序开展期末复习工作,规范组织期末测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将等级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避免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严格校外培训监管。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培训。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了解 “双减” 政策,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的,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及时通报。
严禁违规办班补课。各地各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办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培训机构补课。暑假放假前,各中小学校组织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对有偿补课行为严肃查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及时查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