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娄底发生了一起6岁女童被陌生男子强行拖拽至小巷的事件,虽然多亏小巷旁边一位大爷及时下楼制止,才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后果,但是这个事件仍然令人如鲠在喉、难以释怀。难以释怀不仅是因为视频中小女孩绝望的哭喊和男子凶狠的拖拽令人愤怒,更是因为有些媒体对此事轻飘飘的报道——酒后“作妖”要不得。
儿童安全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仅上个月从网络中看到的视频新闻,就有贵州毕节一黑衣男子拐抱一名6岁女童,后被居民在小区围堵截获的事件,以及某地一中年妇女欲牵走一名在商店门前玩耍的男童,后被店主制止的事件。在湖南娄底这起事件中,这名男子被大爷制止后,第一时间就用红包和香烟贿赂,以图转身就走,其行为不是一句“喝了酒”就能解释的。
法律不仅是惩罚,而且有导向作用。这种对未成年人下手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严重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如果处罚过轻,有可能让某些心怀不轨之徒产生“犯罪成本不过如此”的想法,从而铤而走险。
就这起事件,司法机关应该检查该男子是否有前科或类似行径,深入了解其日常浏览的电子信息和特殊情况下的行为特征,确认其行为逻辑到底是酒后“作妖”还是心存阴暗。媒体也应该追问一下,法律在儿童保护方面应如何加大惩处力度,提高犯罪成本,真正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