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晨宁)今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聚焦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2022—2024年各级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以及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项目进展缓慢、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104个(不包含高标准农田项目),整改完成45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3件案件。
深入核查,严肃整改。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部分县(市、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要求相关县(市、区)举一反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监督;审计部门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