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三门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国调队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这是自2012年以来,三门峡第13次提高相关标准。
为切实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本次“提标”后,三门峡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1.7%、36.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此次调整将惠及民政救助保障对象6万余人。
本轮“提标”工作亮点显著: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现行的645元/月提高至697元/月,增加了52元,增幅达8.1%;农村低保标准由445元/月提高至523元/月,增加了78元,增幅达17.5%;二是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二者比率从1.45∶1缩小至1.33∶1。三是保障标准的确定更加科学。全面贯彻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财政状况等量化指标科学计算,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标准确定调整机制,有力促进标准调整健康可持续发展。 (马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