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婚姻登记政策的历史性变革,全国范围内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不再强制要求户口簿,并全面推行“跨省通办”。这一改革成为打破户籍壁垒、简化行政流程的里程碑,但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姻真实性、家庭知情权等问题的讨论。本报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解读新政背后的现实图景。
“一张身份证”打开幸福密码
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成为进入“民法典宣传月”的热议话题之一。
5月12日,是新规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一对新人一大早便手牵手来到湖滨区婚姻登记处,顺利完成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开启了新的人生历程。
“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啦!”从新规来看,最大的变化就是结婚双方只需身份证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同样,离婚也不再需要户口簿,身份证一刷就成“自由身”。
根据民政部新规,中国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只需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无配偶声明》《无近亲关系声明》。同时,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含涉外婚姻)均可在全国任一民政局办理,不再受户籍限制。
河南长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程辉说,从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来看主要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去户籍化:婚姻登记与户籍脱钩,流动人口无需返乡;二是声明制替代证明制:个人承诺取代单位或家庭证明,也就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是全国联网核验:依托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时核查重婚、近亲等风险。
新规对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而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
谁在欢喜?谁在担忧?
任何改变总会伴随着阵痛。新政实施,是打破传统接受一个新规则的过程。
从一组数据来看,我国流动人口约3.76亿,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年均超1000万对。新政直接降低交通、误工成本,预计每年可节约超20亿元。
而新规的隐忧呢?影响最大的可能是,不再需要户口簿即可登记结婚或离婚,脱离家庭“监督”,可能导致闪婚闪离,彩礼纠纷或更加复杂。
身份证一刷即可领证结婚,效率是高了,但就像住酒店登记一样简单,少了仪式感,也少了对“婚姻严肃性”的考验。也有人认为,离婚程序同步简化可能助长“冲动离婚”、婚姻登记“去仪式化”削弱了大众对婚姻的敬畏感。更重要的是,对于老年再婚群体来说,也存在子女知情权与财产博弈等问题。
这些年,网络信息或影视作品总能看到许多老年人再婚面临的子女反对或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事件。据资料显示,我国老年再婚离婚率超60%,财产纠纷占比近八成。新政可能加剧遗产分配矛盾,考验法律配套措施。
渑池县法院仁村法庭庭长张苏波说:“这些担忧属于正常现象,虽然新规颇具前瞻性,但落地实施仍然会面临传统治理惯性的阻碍。但我认为,它不仅是行政程序的优化,更是对婚姻自由、人格尊严、文明婚姻、信息安全等制度性的回应。”
其实,新规还增加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该规定突破了传统登记条例“单一行政登记”的程序法定位,通过专业辅导和价值观引导,促进家庭和谐,减少因经济压力或观念冲突导致的婚姻矛盾,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提供多方位保障。
另外,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对当事人有关证件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与相关法律规定衔接,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通过科技赋能和程序再造,推动婚姻登记从“管理”向“服务”转型,现还存在一些农村地区服务落后,电子设备普及不足,仍依赖纸质办理,未来仍需要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强化城乡均衡服务。同时,建立反拐卖与反家暴干预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这些更具人文关怀的创新举措,契合了当下社会对婚姻情感的深层诉求。从‘管理本位’向‘人本服务’转变,才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真实体现。相信这场始于婚姻登记的变革,终将汇聚成推动文明婚俗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张苏波说。
婚姻自由更需要有尺有戒
中国式的婚姻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一证办理”,削弱了家庭对婚姻的干预权,当婚姻成为“个人事务”,家长如何从“控制”转向“沟通”,子女如何尊重父母的意见,这大概是父母和子女都要面对的一个关于成长和教育的新命题。
“过去户口簿是结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在我国,很多家庭全家共用一个户口簿,多由父母保管。虽然法律上并未规定结婚需经过父母同意,但客观上子女要结婚登记,需向父母要户口簿,也就相当于要获得父母的同意。现在简化的只是婚姻登记流程,但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需要综合考虑,仍需子女主动与父母沟通,因为婚姻中还涉及很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容忽视。”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峰说。
婚姻自由更需要有尺有戒。比如,如何防范虚假声明,这个代价有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罪最高可判两年徒刑;民法典规定,隐瞒近亲关系将导致婚姻无效。但实践中,虚假声明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
“‘学法典、践法典、护法典’,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这是一次以‘减证便民’的破局,折射出政府从‘管理’到‘服务’的治理思维转变,需要我们以法治之力守护幸福人生。”三门峡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焦林生说。
据了解,今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开始实施,使民法典的精神进一步融入中国式的婚姻家庭,条条突出和明确了对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已成为引领、规范、保护当前中国式婚姻家庭人身和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新规与解释(二)的颁布实施,在保护婚姻家庭各成员的合法权益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加明确和强化,有助于中国式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保护新理念、价值新取向意识的逐渐形成、逐渐强化。比如,它更加注重保护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个人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财产权利以及继父母子女的合法权利、夫妻双方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对婚姻登记自由来说,也是对婚姻忠诚和长久的一个法律保障。”程辉说。
当然,当婚姻挣脱户籍与家庭的束缚,如何在自由与责任、效率与秩序之间找到平衡,仍是一场未竟的社会实验。对于普通人而言,比“在哪里结婚”更重要的或许是“为什么结婚”这一终极命题,永远无法被一纸新政简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