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来自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玲玲胸前佩戴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奖章,在人民大会堂的舞台上熠熠生辉,她将来自深山的“检察之光”,照亮了全国人民的目光。
作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唯一获奖者,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马玲玲再次迎来检察事业的又一高光时刻,她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隆重表彰。此外,她还曾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河南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敬业奉献好人”“河南省平安英雄”等荣誉称号。
“为人民司法,以公正立身。”2004年,马玲玲走进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年来,她扎根基层,用双脚丈量着法律的温度,用专业素养诠释着司法的尊严,她敬业奉献,倾注心血先后办理了912件案件,无一错漏、无一瑕疵。特别是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后,她用心用情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积极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使卢氏县逐渐形成了一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她还不断学习,先后考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设立“玲玲工作室”,为迷途少年筑起人生重新起航的港湾。在她的帮助下,已有29名迷途少年重拾信心,17人考入中专或大学。
山花烂漫报春晖,功不唐捐必薄发。
马玲玲说,自己是幸运的,在成长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领路人,得到了一次又一次好机会。
4月29日,从北京回来的马玲玲还沉浸在激动和喜悦中。她在电话里对记者讲述了在大会现场,听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时,那份热血澎湃、激动到无以言表的心情。她说那个激动人心的画面已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这份来自党和国家的关怀和肯定让她终生难忘,也催她更加奋进。作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唯一获奖者,马玲玲受到河南省检察系统领导的接见和祝贺。4月30日,马玲玲接受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接见。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马玲玲用爱和法治的阳光守护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她坚守底线、步履不停。说案子,她条分缕析、头头是道,但谈自己,她却常常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就像她的网名“星光”一样,只是默默地用自己的光,照耀着未成年人那个色彩斑斓而又充满迷茫的世界,照亮每一个少年的成长路。
她说,自己愿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职责是在悬崖边守护那些孩子们,防止他们误入歧途,也使他们重燃起生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