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静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引领和金融活水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吸引更多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汇聚,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带动产业发展;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分级建立带头人人才库,加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
切实做好乡村人才创业支持服务。在项目安排、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同时,支持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社探索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通过增信和风险分担有效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获得率。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持续开展信贷直通车“乡村行”行动,结合“三夏”“三秋”生产等季节性、周期性资金需求,做好小额信贷精准指导与对接服务,做到“应贷尽贷”,将信贷工具有机嵌入产业发展链条。农业保险方面,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政策,与保险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支持配合保险经营机构探索“期货+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保险等新险种,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