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3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局收到线索,前往郑州市开展跨域执行行动,成功异地拘传被执行人张某某,并促使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马某某与张某某经营的渑池县某电动车经销门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原告马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张某某支付原告马某某租金43300元及利息,并将租赁房屋腾空返还原告马某某。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马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报告财产状况。其间,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未果,且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后申请执行人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郑州务工和进行社区矫正,立即将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执行干警遂驱车前往郑州市,在当地社区矫正中心的协助下锁定被执行人张某某位置,并将其顺利拘传至法院。
拘传返回途中,执行干警不断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促使张某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当天下午,张某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同意腾空租赁房屋,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用电动车、部分配件、维修工具等相关物品抵顶房屋租金,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代文官 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