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小龙)4月24日,三门峡市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观摩会召开。会上,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签订我市首份“区域性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合同”的过程,并了解了前期经验探索情况,这是会议进行全市观摩的唯一一个案例。上签订的该份合同,开创了三门峡市区域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建设的先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为我市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我市工会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具有指导意义。当日,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经济开发区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过程、关键环节、重点难点。会场上,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与经济开发区企业行政方,就技能人才薪酬激励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完成相关程序后,在来自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人,以及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工代表等200余人的见证下,《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集体合同》)当场成功签订。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该份《集体合同》的相关经验,将有助于激励更多劳动者更加满怀信心地走上技能成才、技能回报社会之路。
这样一份“区域性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据了解,合同内容主要涉及该区范围内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成果、技能竞赛、发明专利、创新型项目、先进操作和职工“五小”成果的奖励办法,并就技能等级补贴、师带徒补贴、工匠补贴、荣誉类奖励、特殊贡献奖及薪酬激励覆盖范围等进行了约定。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负责人介绍:“当前,经济开发区辖区企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仍面临技能素质参差不齐、人才结构失衡、技术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集体合同》的签订使技术人才的劳动报酬与技术创新等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提高技术人才薪酬待遇’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据了解,目前,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正以上述《集体合同》签订为契机,持续探索相关行业薪酬改革新路径,推动企业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贡献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切实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