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拘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至法院,经数小时释法明理,其当场履行现金20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韩某某申请执行三门峡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月11日,渑池县法院普执一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又多次与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事由推脱。其间,承办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实地调查,而被执行人公司已关门停业,人去屋空。
当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将躲避执行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渑池县法院。随后,该院干警向其耐心释法析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数小时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变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后,其通过亲属向法院账户转账202513.07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代文官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