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不彻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三门峡润业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方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决定,现对以下事项进行公示:
一、三门峡润业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
二、成立三门峡润业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
三门峡润业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