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洋)4月起,三门峡市将围绕生态保护、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等领域实施多项新规,进一步优化城市治理与市民生活品质。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再提升。根据河南省统一部署,我市境内黄河干流及南洛河、沁河等主要支流自4月1日起至7月31日实施全面禁渔,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年禁渔的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公共安全与城市管理新规。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启动,市消防救援支队要求,即日起至4月21日,全市符合《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需完成自主申报备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未及时申报的单位将面临整改要求。二是公共安全视频管理规范化,全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在民宿、宿舍等隐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违者将没收设备并处罚款。三门峡市同步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民生服务与交通管理优化。一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更便捷,国家税务总局新规明确,4月1日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便利三门峡市跨境经营企业及个人。二是清明假期交通管理措施,针对4月4日至6日清明节出行高峰,三门峡高速交警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封闭部分施工路段(如G209黄河大桥至金昌立交桥西半幅),并加强陵园、景区周边交通疏导,严查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环保产业与绿色发展深化。一是工业污染治理标准提升,自4月1日起,全国《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层气排放标准》等新规实施,三门峡市相关企业需按新标准调整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三门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入攻坚阶段,2025年目标包括:PM2.5浓度低于38微克/立方米、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