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我市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旨在提升消费体验,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如何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常态化机制,让每天都是“3·15”,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首先,企业要做到诚信经营,视产品质量如生命。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质,也是企业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只有树立起诚信形象,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消费者平时要学法懂法守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内消费品市场日益繁荣,加之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人们面对的消费场景愈发复杂,各种侵权行为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新时代的消费者熟练掌握各类消费维权知识,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能够及时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各项消费权益。
最后,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和商家的源头治理,多渠道、全产业链监管。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不能推诿逃避责任,要第一时间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让消费者安心。
我们期待企业和商家做到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做到依法维权,相关部门从根源上加强监管,共同构建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让“维权难”的声音越来越少、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