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产品因性价比高受到不少人青睐,但有些二手产品质量不稳,甚至一些卖家故意隐瞒产品瑕疵、篡改真实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市“12345”热线接到成女士来电反映,其在三门峡市区黄河路某闲置二手店铺购买了一台二手空调,使用中发现,该空调不能制热。市“12345”热线将工单派发至市市场监管局,经协调,该二手店铺将消费者购买空调的750元退还,并负责将空调拆走。
河南宇萃(三门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双良表示,上述案例中,店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空调,构成标的物质量瑕疵,需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例通过行政调解快速解决了争议,但若调解未果,消费者可持交易凭证、商品检测报告等证据对商家提起民事诉讼。
在二手车交易中,因质量、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纠纷也并非个例。2024年12月,渑池县何先生在渑池县某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家用二手车,购买时店家告知无事故、无泡水,在使用时,因车辆频繁出现故障,便对该车进行检测。检测后发现,该车辆为事故车也泡过水,他多次与车行协商退车无果。市“12345”热线将工单派发至渑池县政府,后经渑池县商务局工作人员上门协商,双方未达成协议,工作人员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此案例,赵双良表示,何先生所购买的二手车若证实泡过水,那么商家隐瞒车辆重大事故史构成欺诈,其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返还购车款并要求三倍赔偿。何先生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对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同撤销及赔偿。
今年1月,洛阳市丁先生在卢氏县文峪乡某车行购买一辆二手汽车后发现,该车为抵押车,无法过户。市“12345”热线将工单派发至有关单位处理。经调查,该二手车行自2024年9月开业以来未曾与丁先生发生过任何交易,无法认定丁先生车辆通过该车行购买,建议其核实交易信息。因丁先生无法提供新的证据,该工单办结。
赵双良表示,丁先生需初步证明买卖关系存在,如提供交易场所定位、证人证言等,否则其承担举证不能后果。若交易真实存在,双方构成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出卖人需保证标的物无权利瑕疵。而该案例中,车辆存在抵押登记,无法过户,卖方可能构成违约,丁先生可以对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价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赵双良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二手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格外谨慎,及时固定和保留好整个购买行为的相关证据,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