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一次市场监管检查中,陕州区某化妆品店因未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产品销售记录,原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然而,市市场监管局陕州分局执法人员此次采取了更为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不仅第一时间指导其整改,还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让店主认识到错误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正是该局在2025年实施的首例“首违不罚”案件。
在检查过程中,陕州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化妆品店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后,鉴于其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提供随货同行单,并对未建立台账的商品主动下架以待整改,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决定依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免予处罚,并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监管人员的帮助下,该店迅速完成了整改,并建立了完善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更彰显了陕州分局对市场主体的温情关怀与扶持。
新年伊始,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四张清单”制度,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的30种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陕州分局积极响应,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将执法监管的重心转向指导帮扶和宣传普法,实现了从“行政罚款”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基于立法目的,严格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企业更多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机会。 (张文)